光大控股勝訴獲前主席賠償3.3631億港元.
香港 (AFX-ASIA) : 光大控股(165.HK)表示, 其前行政總裁及主席莊寶, 被判須向該公司賠償3.3631億港元. 該公司指, 莊寶已將2億港元存放入雙方代表律師的聯名戶口內, 而該筆款項連本帶利合共2.7億港元, 已被法庭裁定為可用作償還部分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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