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擬尋求聯交所重新審核超逾20億港元交易須予披露的規定.

香港 (AFX-ASIA) : 電訊盈科(8.HK)表示, 計劃要求聯交所重新審核, 該公司作出任何超過20億港元的交易, 須先行向聯交所披露的規定. 在該公司於2000年8月份併購香港電訊時, 聯交所曾同意, 如日後該公司從事所涉資產總額不超過20億港元的交易, 將批准電盈申請以另一套測試方法, 將此等交易與須披露的交易分開處理. 而電盈表示, 該公司現時所有涉資超過20億港元的潛在須予披露交易, 均須向聯交所上市科尋求指引, 但有關規定將於該公司公布經審核2000年業績後, 重新審議. 該公司指, 計劃在其2000年度的整份經審核綜合賬目編製完成後, 盡快尋求聯交所重新審核, 並將在適當情況下申請進一步豁免. 該公司又指, 在完成該項審核前, 該20億上限, 將繼續適用於電盈有意進行的交易. 該公司聲明表示, 電盈於周3公布的簡明資產負債表摘要顯示, 其截至2000年12月30日的負 債淨額為141.33億港元, 而其主要原因, 乃須為收購香港電訊所產生的商譽, 在公司儲備中撇賬. 該公司的公布指, 其董事強調, 是項負債淨額對電盈的現金流動、資金狀況或經營, 絕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電盈亦指出, 其為商譽撇賬的處理方法, 與其於99年年報內所述的商譽會計政策一致, 並與其2000年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香港公認會計原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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