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布《擬發行上市公司改制及重組指導》草案.

上海 (AFX-ASIA): 《上海證券報》報道,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擬發行上市公司改制 及重組指導》草案, 就制訂適用於國企上市前進行改制及重組行為的法規, 向社會各方公開徵求意見. 該文件規定, 國企必須在完成全面規範改制, 並嚴格執行在資產、人員及財務等方面與其他公司完全分開後, 才能上巿. 文件又規定, 擬上巿的公司若進行過重大資產交易, 特別是若這些交易導致擬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變更, 或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層發生變化的, 應自變化之日起至少一個會計年度後, 才能提出上市申請. 文件並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 應避免涉及直接的同業競爭及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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