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訂消費物價指數基期 / 即時生效.

香港 (AFX-ASIA) : 統計處副處長馮興宏稱, 政府已重訂消費物價指數的基期, 即時生效. 他表示, 重訂基期後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對象仍然是較低開支範圍的住戶, 佔全部住戶 約50%. 該等住戶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的新基期內, 每月平均開支為4,500元至 18,499港元, 而現有的消費物價指數數列, 則是根據94至95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編製, 該等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原為4,000至15,999元. 重訂基期後的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 屬中等開支範圍的住戶, 佔全部住戶約30%. 該 等住戶在重訂基期後的每月平均開支, 將由原來的16,000至29,999元, 增加為18,500至32,499元. 至於重訂基期後的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 屬較高開支範圍的住戶, 佔全部住戶約 10%, 而重訂基期將令該些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 由30,000至59,999元, 上升為32,500至 65,999元之間. 他又指, 餘下的大約10%開支最高或最低的住戶, 則並不包括在消費物價指數範圍內. 他並指, 當局亦根據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新基期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結果, 更 新代表不同商品/服務項目在住戶總開支中所佔比重的消費物價指數開支權數, 當中新增 的數個項目 包括壽司、家居保險、電動按摩椅、筆記簿型電腦、數碼相機、互聯網服務 , 而被刪去的項目則為火水爐、租用影音設備, 以及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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