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就公開招股及增發股份審核工作發出指引.
上海 (AFX-ASIA) : 《中國證券報》報道, 中國證監會已發出兩項指引, 對首次公 開發股和增發新股的發行審核工作, 分別作出具體規定. 其中一份名為《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規定, 發審委委員在審 核公司申請時, 應特別注意有關公司在最近3年內, 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以及3年前是 否存在對公司未來產生影響的違法違規行為. 而該公司最近三年內是否連續盈利, 預期 利潤率是否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累計投資額又是否未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在發行 前一年的年底, 有關公司的凈資產應佔總資產不低於30%, 而無形資產則佔凈資產不高於 20%. 此外, 發審委委員亦應留意, 有關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股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設立後股權轉讓及增資、減資的行為是否合法, 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發審委委員亦須確保有關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 其營運須獨立於其他公司, 且並不存在重 大、頻繁及不公平的關聯交易. 有關公司亦不應與控股股東及其所屬企業, 存在嚴重的同 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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