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將客戶資金分開 / 保障投資者 / 明年1月起生效.

上海 (AFX-ASIA) : 中國證監會頒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 由2002年1月 1日起, 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自有的營運資金分開存放. 證監會指, 有關條例旨在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避免證券公司挪用客戶資金, 而一旦證券公 司經營不善而破產, 有關客戶亦不會受到影響. 根據新例, 證券公司客戶的資金包括: 寄存的證券, 股票及債券利息, 交易結算資金; 此 外, 證券公司必須將上述提及的客戶資金, 存入合資格的商業銀行的獨立存款及結算戶口 . 商業銀行將透過限制資金活動與及進行總額監控這兩種方法, 防止證券公司挪用客戶資金 . 至於證券公司的運作及融資, 其本身資金則必須與客戶的資金分開處理. 當證券公司成為某非上市公司的包銷商, 有關證券公司必須把投資者認購新股的資金, 交 予該準備上市的公司.

Related stock : (N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