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要求信息披露執行新會計準則

為指導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財務信息披露,中國證監會日前下發了《關于上市公司、擬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做好與新會計準則和制度相關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在2001年度中期報告中,上市公司要按照新會計準則和制度及其補充規定,編制比較財務報表。   《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擬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應認真學習財政部發布的新會計準則和制度。通知還具體對2001年度上市公司中期報告和擬首次發行上市股票公司的相關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   根據《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編制2001年中期報告除應按新會計準則和補充規定編制比較財務報表外,還要按照新會計準則披露2000年年度利潤表數據,在財務報表附注說明新會計準則和制度及其補充規定對公司2000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如果因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導致2000年末未分配利潤為紅字的,公司董事會還應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此外,《通知》還要求擬首次發行股票的公司補充相關內容的披露。對已公開發行股票、但尚未上市的公司或在6月30日前獲發審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司,應在上市公告書或招股說明書的顯著位置披露新會計準則和制度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指標以及其他有關內容的具體影響。而在此前沒有通過發審委審核通過的公司,則要求其三年又一期的財務報告及數據指標均按新會計準則和制度編制。對于因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導致的以前年度利潤超分配,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彌補,還要在招股說明書中對此予以披露。 (國通證券 來源︰證券時報)

Related stock : (N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