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委員說︰擬上市公司也必須規範運作

核準制下公司發行上市在審核過程必須面對一些新問題,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委員、上證所有關負責人沈翼虎在近日舉行的“企業發展與資本市場鏈接”研討會上,對擬上市企業和券商提出了幾點“忠告”。他說企業股份制改造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對審核過程中重點審核的項目要切實理清楚。 他指出,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根據自身具體的情況進行股份制改造;其次,一定要把企業的優質資產進行改制;另外,需要做好股份公司主發起人的股本確認工作。他還指出了企業在發行審核過程中出現的一些較突出的問題,如部分擬上市公司在資產評估時一味增值,甚至對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幾倍後分攤到每年的營業外收入中,借此增加公司利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擬上市公司的應收賬款、應付款、股權債務等項目都需要真正理清楚,因為在審核過程中,此類項目將是審核重點。   關于券商的職責與角色在核準制下的變化,來自證券公司的代表認為,在當前實行市場化發行後,中介機構的把關責任大大加強。券商從單純的材料制作者轉向企業選擇推薦者,從粗放型經營轉向集約化經營;從公關型轉向技術性;從無風險轉向承擔核準推薦風險。 (來源︰國通證券 /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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