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員認為︰公司申報材料要求更嚴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徐鐵19日在“核準制下律師從事證券業務研討會”上指出,今後,監管部門對于公司提供的申報材料要求將更加嚴格,這就要求各中介機構必須勤勉盡責,核實有關信息的真實性後再發表自己的專業意見。 徐鐵說,今後,監管部門如果發現申報材料中有嚴重問題或者隱瞞,中介機構和發行人要作出說明,不願說清楚以及發現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申報文件,將終止審理;對出現舉報信等嚴重影響審理進度的申報文件,將暫停審理;對經查實有明顯法律障礙以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申報文件,將不再向企業反饋,經相關中介機構確認後提出明確傾向性意見或者終止審理;如果中介機構對監管部門提出的問題不願意確認,則由其它中介機構進行核查;對行業方面的問題,將提交行業專家判斷,並將專家意見提交發審委討論。 徐鐵強調,核準制下整個發行審核是一個環環相扣的流程,要實行多層次的監管,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從而使風險市場化、分散化,並在各個層面受到約束。 (來源︰國通證券 / 中國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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