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西慶要求證券律師要當好證券發行的“經濟警察”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昨天在京闡述了證券發行核準制的背景和意義。講話中,他以證券發行的“經濟警察”來比擬在證券市場中具有從業資格的律師,明確了核準制下律師工作的重要性。 高西慶是在今天舉行的“核準制下律師業務研討會” 上講這番話的。他在講話中指出了當前律師執業中存在的問題及加強監管的必要性,要求證券律師增強使命感,為證券市場發展承擔起專業把關的責任,轉變觀念,更新技能,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做到勤勉盡責,切實降低證券發行的法律風險,為我國證券市場規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為適應股票發行核準制的要求,自今年年初以來中國證監會已相繼發布了“招股說明書準則”、“申請文件準則”、“法律意見準則”等一系列核準制法律、法規和規則,強化了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的責任,並力圖從制度上保障發行人發行上市申請的合規性。 據介紹,本次研討會的召開主要目的是配合證券發行核準制的推行,促進律師轉變觀念,提高執業質量,降低證券發行的法律風險。全國415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的證券業務負責人、執業律師代表數百人參加了研討會。 (來源︰國通證券 / 新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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