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嚴查違規資金入市 沈陽五家金融機構受罰

為加強信貸資金管理,防範新的信貸風險,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經營和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最近嚴肅查處了沈陽部分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違規承兌貼現資金流入股市的行為和有關責任人,並于昨天將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通報說,去年4月到今年1月,交通銀行沈陽分行假日支行、中國銀行沈陽分行、建設銀行阜新分行、華夏銀行沈陽分行五愛支行四家金融機構,擅自放寬條件,對一些企業簽發的無真實貿易背景的23.77億元商業匯票給予承兌與貼現,致使其中5.1億元貼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通報說,上述四家銀行分支機構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條關于“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的規定,以及《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關于“金融機構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不得承兌、貼現、付款或者保證”的規定。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有關規定,人民銀行決定並責成有關金融機構,對上述四家金融機構及其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對交通銀行沈陽分行假日支行行長張軍和副行長周亞宇給予撤職處分,對交通銀行沈陽分行前任行長蔡正豪(事發時任沈陽分行行長)和主管副行長趙玉軍分別給予記過處分和撤職處分,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取消沈陽分行假日支行行長張軍在金融機構的終身任職資格,取消交通銀行沈陽分行主管副行長趙玉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暫停交通銀行沈陽分行承兌貼現業務,責令其進行整改。   ——對中國銀行沈陽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李建新給予撤職處分,對主管副行長陳江河給予記過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暫停中國銀行沈陽分行承兌貼現業務,責令其進行整改。   ——對中國建設銀行阜新分行行長司朝偉和主管副行長馬福山分別給予警告處分和記過處分,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暫停中國建設銀行阜新分行承兌貼現業務,責令其進行整改。   ——對華夏銀行沈陽分行五愛支行行長張國政和主管副行長戴化宇分別給予記過和撤職處分,對沈陽分行行長張悅宏給予記過處分,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取消華夏銀行沈陽分行五愛支行主管副行長戴化宇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暫停華夏銀行沈陽分行承兌貼現業務,責令其進行整改。   在通報中,人民銀行重申,各商業銀行要切實加強管理,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造成新的信貸風險。各行要認真吸取教訓,在全系統範圍內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要加強對客戶的授信業務管理,嚴格審查授信用途,並有效監控授信資金的使用情況,防止客戶將授信資金違規投入股市。要加強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等業務的管理,嚴格票據審查,控制貼現款項的用途,嚴禁挪用。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對商業銀行承兌貼現業務的監督管理,並嚴格對再貼現業務的審查。 來源︰國通證券 /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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