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公司上市路十分遙遠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召開會議,就加強股份轉讓業務的規範與監管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參與試點的代辦證券公司負責人到會。 與會者認真分析了股份轉讓業務的進展情況,認為盡管現行政策允許原掛牌公司在股份代辦轉讓期間可以繼續進行重組工作、符合條件的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上市,但股份轉讓公司上市從總體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目前,大部分公司尚未上報上市申請。按照規定,被發審委連續兩次否決的公司,其第三次上報申請上市材料需在一年之後,這樣,有的公司流通股份雖然已經轉讓,但從現在算起,其申請上市的時間至少在九個月後。因此,投資者切不可對此期望過高,特別是新開戶的投資者,要防範和注意風險,小心判斷,謹慎投資,切不可盲目跟風炒作。同時,證券業協會、代辦券商應該切實加強股份轉讓業務的規範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則和協議,打擊違規行為。 據了解,股份轉讓試點工作進展順利。11家原掛牌公司中,已有9家公司通過指定報紙公告,決定委托證券公司代辦其流通股份的轉讓,其中,7家公司正在辦理確權、轉托管和開戶手續;確權率超過50%的杭州大自然和沈陽長白已于7月16日正式開始其流通股份的轉讓。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原NET、STAQ系統的掛牌公司都是非上市公司,由于各種原因,這些公司的發展很不平衡,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公司核心競爭能力不強,經營狀況不佳,有的公司甚至無法支付信息披露費用,年度報告兩年不審計;重組困難大,有的公司“腳踏兩只船”,後續發展只能依靠外力;一些公司不能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規範運作,保護投資者意識淡薄,信息披露不規範,有的公司置投資者的強烈要求于不顧,不負責任地對流通股份代辦轉讓工作一拖再拖。 會上,證券業協會負責人就試點期間加強股份轉讓的監督作出了具體安排︰ 第一,充分發揮代辦券商一線監督的作用,加強對掛牌公司的監督和投資價值分析,規範股份轉讓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及時向投資者提示風險;要切實履行代辦協議;對于股份轉讓公司不遵守協議,代辦券商可以暫停轉讓;要充分利用營業部的信息專欄和公司網站,加強對投資者的宣傳和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 第二,股份轉讓公司必須依法運作,提高信息披露意識,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充分地披露信息。凡是決定進行股份代辦轉讓的公司,在正式轉讓前,必須披露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報告; 發布定期報告和臨時重要公告,必須提交代辦券商進行合規性審查;應接受代辦券商的監督和指導;認真接听並回答投資者電話。 第三,加強對代辦股份轉讓工作的監督。證券業協會要完善對代辦券商的日常自律性管理,建立評價考核制度;完善股份轉讓的監管手段,加大監控力度;針對股價異常波動,要對有關帳戶進行核查和監控,保持與投資者的交流與溝通,根據證監會要求,不斷改進股份代辦轉讓工作;要注意分析市場,對異常交易展開調查,及時處理。 第四,努力做好與新聞媒體、特別是指定報刊的溝通。要堅持公正、平衡的原則,防止片面追求新聞效應的誤導性宣傳,客觀公正地報道股份轉讓的有關情況,及時、充分地揭示市場風險。 來源︰國通證券 /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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