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近30億公款炒股 南京兩公司總經理被提起公訴

 一家證券營業部“老總”伙同另一公司“老總”,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近30億元公款大量購買新股拋售,謀取非法利益。這起罕見的挪用公款案的兩名主角,今天由檢察機關向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現年34歲的被告人劉利民,原系南京中山集團財務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案發前為江甦省民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現年37歲的被告人王愛林系江甦雅博商貿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1996年6月至11月,劉利民、王愛林動用證券營業部資金11.67億元,申購“山東黑豹”等網下發行股票,上市拋售後,贏利639.6萬余元。在此後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劉利民又劃出公款18億元,打中新股90只,拋售後純贏利753.4萬余元。   1997年7月,劉利民辭去證券營業部總經理職務,下海經商。劉用炒股所得的巨額資金投入自己開辦的“民盛”公司。此後不久,王愛林利用炒股賺來的巨額資產,成立了房地產公司。讓兩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這起罕見大案,在去年5月還是東窗事發,劉利民、王愛林落入法網。案發後挪用公款全部被追回。如此挪用巨額公款炒股要案,在全國十分罕見。鼓樓區法院受南京市中院指定管轄審理此案,法院將于近日開庭公審這起要案。 來源︰國通證券 / 檢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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